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讲义第一章(5)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二)审判制度(★)
1.公开审判制度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以外,无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2.两审终审制度
一个案件经第一审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如果不服,有权在一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该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二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于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终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三)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④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1-16】甲乙因房屋买卖纠纷欲提起诉讼,则对该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住所所在地 B.乙住所所在地
C.房屋所在地 D.甲、乙协议的法院
【答案】C
【例题19-单选题】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9年)
A.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20-单选题】甲、乙在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2006年)
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地人民法院 D.Y地人民法院
【例题21-多选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享有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有( )。(2008年)
A.原告住所地法院 B.票据支付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票据出票地法院
【例题22-多选题】甲企业得知竞争对手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策略将会进行重大调整,于是到乙企业设在N地的分部窃取乙企业内部机密文件,随之采取相应对策,给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造成重大损失,乙企业经过调查掌握了甲企业的侵权证据,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可以选择提起诉讼的法院有( )。(2010年)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M地法院 D.N地法院
(四)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注意】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注意】普通、特殊诉讼时效期间都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3)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绝对时效期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例1-17】张某与房东薛某商定租其一套两居室住房,租期一年,时间从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先预付半年租金,满6个月时(2008年3月1日)支付其余租金。期满是否续租再协商。仅履行法定程序后,张某按期搬入住房。2008年8月底,张某在未支付其余租金,也未打招呼的情况下搬出薛某的房屋,不知去向。已知薛某从未向张某追要过其余租金。分析薛某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在什么时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答案】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张某应支付其余房租的时间为2008年3月1日,因此薛某应在2008年3月2日-2009年3月1日止的时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例题23-单选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争议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 )。
A.买卖合同争议
B.贷款担保合同争议
C.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引起的争议
D.因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
【例题24-单选题】甲于2010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2012年3月27日 B.2012年3月22日
C.2011年3月27日 D.2011年3月22日
【例题25-单选题】1990年2月2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10年1月2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
A.1991年2月1日 B.2010年2月1日
C.1992年1月1日 D.2011年1月1日
3.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1)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其他障碍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尚未确定。
【注意】诉讼时效的中止相当于计时器的“暂停键”: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时,应按下“暂停键”;不可抗力消失后,按下“恢复键”,中间耽误的时间往后顺延。
(2)诉讼时效的中断
①权利人提起诉讼;
②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③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出现上述时间,诉讼时效的中断,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注意】诉讼时效的中断相当于计时器的“清零键”,当出现法定事由时,按下“清零键”,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例1-18】在【例1-17】中,如果2009年1月10日薛某突然患病猝死,其子女和保姆为争夺遗产继承权诉至法院。2009年5月10日,法院二审作出判决。则薛某的继承人向张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
【答案】薛某向张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到2009年3月1日,止,但在诉讼时效届满的最后6个月内(2009年1月10日),薛某突然患病猝死,无法确定继承人,也就无法继续行使权利,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在2009年1月10日中止,到5月10日恢复继续计算,则薛某的继承人应在200年7月1日前主张房租权利。
【例1-19】在【例1-17】中,如果2008年7月31日,在薛某多方追讨下,张某写下了保证书,保证在2009年7月31日前付清租金,但到期仍未支付。则薛某主张租金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
【答案】由于薛某主张权利,张某答应于2009年7月31日前付清租金,因此已经过去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从2009年8月1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薛某的诉讼时效从2009年8月1日起到2010年7月31日止。
【例题26-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2010年)
A.当事人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C.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D.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例题27-单选题】2009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0年4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5日
B.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25日
C.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
D.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25日
【例题28-单选题】2008年4月30日,甲到某商店买衣服,该商店故意隐瞒实情,将一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甲,甲仔细检查后未发现。2008年5月6日甲穿该服装上班,单位同事发现该服装存在质量问题。甲找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甲于2008年6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述观点正确的是( )。
A.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诉讼时效期间自2008年4月30日开始计算
C.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D.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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